《淘宝争议处理规则》变更生效通知
2022-10-21| 16:07|发布在分类/营销引流|阅读: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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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敬爱的会员: 生鲜类商品因保质期较短,易腐朽等特殊性,有别于其他实物类商品,故在买卖纠葛上也存在特殊性,此次拟在《淘宝争议处置规则》“第四章 特殊买卖争议处置标准”中新增关于生鲜类商品的争议处置内容,使生鲜类商品的争议处置更标准、明晰。

此次规则变卦已于2015年11月17日停止公示通知,2015年11月24日正式生效。
主要变卦内容:《淘宝争议处置规则》第四章“特殊买卖争议处置标准”新增第六节“生鲜类商品争议处置标准”。
详细变卦内容: 《淘宝争议处置规则》 变卦前 变卦后 第四章 特殊买卖争议处置标准 无 第四章 特殊商品/买卖争议处置标准 第六节 生鲜类商品争议处置标准 第五十八条 本标准所称的生鲜类商品是指商品所在类目为天猫及淘宝网“水产肉类/新颖蔬果/熟食”下的商品。
第五十九条 生鲜类商品,买家无合理理由回绝签收的,招致生鲜类商品呈现损伤、蜕变、腐朽死亡情形的,相关运费及商品相应风险由买家承当。买卖双方另有商定的,从其商定。 第六十条 生鲜类商品存在腐朽、重量短缺、大小不符三类情形的,
分别作如下处置: 生鲜类商品存在大小不符或腐朽情形的,其数量占商品总量百分之三十以内的,按相应比例作局部退款; 生鲜类商品存在重量短缺,按短缺局部作相应比例局部退款。 生鲜类商品存在上述情形,且情节严重的,淘宝将视商品实践情形作出退货退款或退款处置。
情节严重系指:
(1)商品大小不符、重量短缺及腐朽三类情形两两并存的;
(2)商品存在大小不符或腐朽情形的,其数量超越商品总量百分之三十的;
(3)卖家店铺内大量存在上述商品义务情形的。 除本条第三款,对本条内容买卖双方另有商定的从其商定。 第六十一条 依本标准作出退货退款处置的,相关运费及商品相应风险由卖家承当。若商品已不适合退货,则作退款处置,货物由卖家自行联络买家协商处置。
第六十二条 【特殊举证时效】活体类商品买家主张死亡的,需在收到商品当天24点前拍照并上传举证;非活体类商品买家主张蜕变、腐朽情形的,需在收到商品之时起24小时内拍照并上传举证。若该商品的物理性状极易受时间、环境等客观要素影响而发作质变,买家逾期举证的,淘宝不予采信。 收到商品的时间以快递公司系统内记载签收时间为准。 买卖双方对举证时间、方式另有商定的,从其商定。
第六十三条 若卖家所售食品属于《天猫食品管理标准》第六章或《淘宝网食操行业规范》第四章中规则的明知不契合食品平安规范情形的,由此引发的相关争议依照其对应规则处置。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激您对淘宝网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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