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不得以物质或金钱承诺诱导买家“好评”
62期月明|2022-12-11|18:39|发布在分类 / 拼多多其他|阅读: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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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淘宝网发布关于《淘宝网评价标准》规则变卦公示通知,对“好评返现”、“好评返优惠券”等行为作出明白标准,包括不得以物质或金钱承诺引导买家停止“好评”,新规将于12月28日生效。
总体来看,《淘宝网评价标准》的变卦要点在两方面,一是调整评价内容及行为请求;二是明白评价违规处置措施。
值得关注的是,在变卦后的第十三条卖家行为请求方面,淘宝网请求(一)不得自行或经过第三方请求买家只写好评、修正评价、追加评价等;(二)不得以物质或金钱承诺为条件鼓舞、引导买家停止“好评”,包括但不限于:全五星返现、好评返现、好评免单、好评返红包、好评返优惠券;(三)不得经过诱导买家、虚假买卖等不合理方式获取不真实的评价;(四)不得自行或经过第三方成心给予同行竞争者与事实不符的评价。
同时,淘宝网也对买家行为作出请求:(一)不得以给予中评、差评、负面评论内容等方式谋取额外财物或其它不当利益。
(二)不得大量发布无实践意义信息、与实践不符的信息等行为。
关于违背以上请求的,淘宝网将依据平台相应管理规则作出处置。
如:(一)针对违规信息可采取屏蔽评论内容、评分不累计等措施;(二)针对违规卖家可采取向买家赔付一定金额、下架商品、删除商品,限制运用阿里旺旺、扣分等措施;(三)针对违规买家可采取限制买家行为等措施。
据理解,关于“好评返现”等行为已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被制止。
《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规则,电子商务运营者应当全面、真实、精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效劳信息,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电子商务运营者不得以虚拟买卖、假造用户评价等方式停止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诈骗、误导消费者。
《反不合理竞争法》第八条规则,运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用、质量、销售情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诈骗、误导消费者。
运营者不得经过组织虚假买卖等方式,协助其他运营者停止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2023年8月,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的《制止网络不合理竞争行为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九条规则运营者不得采取下列方式,对运营者本身或者其商品的销售情况、买卖信息、运营数据、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诈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采用误导性展现等方式,藏匿差评,或者将好评前置、差评后置,或者不显著辨别不同商品或者效劳的评价等;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足以诱导用户作出指定评价、点赞、转发、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
针对网购“好评返现”,人民日报在今年10月的一篇调查报道中指出,商家购置好评曾经是公开的“潜规则”,以至刷好评曾经构成了一条灰色消费链,但刷好评行为曾经惹起有关部门的高度注重。
今年5月,最高法发布了“互联网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暗刷流量”、虚假刷量的案例。
浙江杭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已经过调查发现,有10家公司涉嫌组织刷好评牟利,还有百余家网红餐厅存在花钱刷好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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