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把“制售假冒商品”作为严重违规行为
papa|2022-06-13|16:00|发布在分类 / 拼多多瞎问|阅读: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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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把“制售假冒商品”作为严重违规行为,而把“不当使用他人权利”作为一般违规行为? 淘宝网认为,制售假冒商品与不当使用他人权利均属于法律禁止的侵权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和惩罚,但两者的危害性具有一定区别。
淘宝网秉承行为与处罚相适应的精神,对不同的行为进行不同的处罚。
在当今市场经济中,假冒商品是严重危害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一颗毒瘤。
假冒商品损害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利益,阻碍创新与竞争。
更严重的是,假冒商品通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手段,欺骗消费者,严重损害其的经济利益甚至威胁人身安全。
淘宝网将其作为严重违规行为予以严厉处罚。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危害包括损害权利人的合法利益,阻碍创新与竞争,并可能对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利构成一定程度的损害。
淘宝网将其作为一般违规行为予以适当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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