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发布机电散热类目销售激励政策
2024-03-21|19:35|发布在分类 / 跨境运营| 阅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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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丰富京东商品供给,特针对“电脑-工作-电脑组件-机箱”、“电脑-工作-电脑组件-电源”、“电脑-工作-电脑组件-散热器”三个类目下的商家设置鼓励政策,详细内容如下:
一、参加商家京东敞开渠道主营“电脑-工作-电脑组件-机箱”、“电脑-工作-电脑组件-电源”、“电脑-工作-电脑组件-散热器”三个类目的POP-SOP模式商家(京喜、京东国际及个人/个别商家除外)。
二、鼓励政策
1、鼓励周期: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鼓励规矩:在2023年6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成功启用且经营时刻不小于15天的店铺,满足以下条件可获取相应鼓励,鼓励不叠加,以最高者为准。
(1)鼓励周期内,店铺累计销售额达到80万且广告费率大于3%,京东敞开渠道将返还对应类目下销售总额的1%扣点。
(2)鼓励周期内,店铺累计销售额达到150万且广告费率大于3%,京东敞开渠道将返还对应类目下销售总额的1.5%扣点。
3、政策阐明:
(1)查核品类:店铺销售广告均仅统计对应类目下数据,广告投放费率需为现金费率;
(2)返还方式:鼓励查核完毕后,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返还;
(3)数据口径:有用GMV以涉及到SKU清单的订单出库产生销售额为准,详细阐明如下:
① 退货、拒收的货款金额不计入有用GMV达到;
② 使用京东优惠券/京东E卡/京豆等抵扣方式的订单,京东优惠券/京东E卡/京豆等抵扣的部分货款不计入有用GMV达到;
③ ≤2%特别扣点渠道订单不计入GMV达到;
④ 百亿补贴订单不计档不计钱;
⑤ 其他京东敞开渠道认为不宜计入有用GMV的部分,最终数据以京东敞开渠道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
(4)特别政策:若商家在鼓励周期内发生以下任一情形,京东敞开渠道有权撤销商家因此取得的全部鼓励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如鼓励已发放,则京东敞开渠道有权自任意一笔待与商家结算的款项中或商家已交纳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鼓励金,不足抵扣的,京东敞开渠道有权保存继续追偿的权力。
① 商家采取不正当手段(如**、套券等)获取鼓励的行为;
② 商家存在歹意竞争、影响消费者权益、影响京东渠道声誉等违背市场公平竞争准则、诚笃信用准则、公序良俗的行为;
③ 其余违背《京东敞开渠道商家违规办理总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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