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消费电子行业新零售工作台运营考核标准规则变更通知
2024-01-06|20:08|发布在分类 / 成功案例| 阅读: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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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消费者和商场需求,天猫致力寻觅有能力经过本地门店提供优质商品和服务的商家,助力新零售本地化门店完成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结合家装行业的相关商场的特殊性要求,以及事务发展需求,我们将对消费电子行业相关运营查核标准进行调整。

该改变于2024年4月28日公示告诉,将于2024年5月5日正式收效。具体改变内容如下:改变前:
4.查核要求
(1)每月店肆线上引导成交单量不小于1单;
(2)店肆预定单量在7单及以上的,月度核销率大于等于60%。
5.查核执行新增
6. 界说及阐明
(3)月度核销率:指查核周期内,店肆线上引导成交单量占店肆预定单量的份额。
改变后:
4.查核要求
(1)用户需确保单一门店同时契合以下指标要求:
a.每月门店线上引导成交单量不小于1单;
b.门店预定单量在7单及以上的,月度核销率大于等于60%。

(2)一切门店月度算计核销率大于等于75%5.查核执行
(2)一切门店月度算计核销率接连两次不达标的,新零售工作台将在查核次月封闭一切门店和商品的火凤凰功能。
6. 界说及阐明
(3)月度核销率:指查核周期内,门店线上引导成交单量占门店预定单量的份额。
(4)一切门店月度算计核销率:指查核周期内,用户绑定的同一店肆相关的一切门店线上引导成交单量之和占一切门店预定单量之和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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