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特变更商家客户服务管理规范
2024-01-06|20:08|发布在分类 / 开店入驻| 阅读: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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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标准淘特渠道的服务,保证商家及顾客权益,特调整商家客户服务办理标准,清晰拉黑场景及办理规矩,现就此调整《淘特商家客户服务办理标准》。

具体改变内容如下:改变后第二条 服务标准4.商家客服在与顾客交流中,应合理使用千牛端拉黑功能,不得在交流过程中随意或违规拉黑顾客;其中,关于拉黑功能使用准则如下:原则上,商家均不可拉黑顾客,应针对顾客的问题活跃仔细回复;如顾客在咨询过程中出现与购物咨询无关的反动、色情、要挟恫吓等不合法的言行,或广告,骚扰、辱骂诋毁等不当言行,商家无不文明言行且善意提示顾客使用文明用语后,顾客仍然继续诋毁,可适当选用拉黑功能。
第四条 违规处理1.商家客服违反本规矩第二条的第2、3、4款规定的,渠道有权在最高赔付金额范围内,依据违规情节决定商家应向顾客付出的赔付金额,并有权从商家的账户余额(包括货款、保证金等,下同)中扣除对应的顾客赔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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