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差评惹官司?全国首例
2023-10-12|23:34|发布在分类 / 店铺装修| 阅读: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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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卖家林某以“侵略名誉权”将李某告上法院,要求抹去“差评”和“不当谈论”,恢复自己100%的网店信誉度,并索赔约5万元。
为帮朋友推销酒水,李某在淘宝上找到可制作网站的林某“店肆”,“我把模板、材料发给她,她满口答应,说300元足够了。
”李某说,过了几天,林某将网站截图发来,但文字无法全部显示,他要求修正,林某表明要添加网页链接需另收费。
“按她的要求需要1000多元。
做到一半要加钱,摆明了是想敲诈。
”林某则表明,李某起先只要求做简易网站,自己也曾告知李某有加价的或许,并拒绝了李某退款的要求。
在淘宝网调停下,林某最终同意退还225元,淘宝方面按常规补偿李某25元,并要求林某把所制网站系统交给李某。
但林某拒绝为李某提供装置调试,李某给了林某店肆一个“差评”,并留言“卖家底子不会做网站,还敢接单,过后不按约好还要加价,在协作中的言语交流表现出(得)极不耐烦,对这次交易我真的无话可说。
”林某称,自己视信誉和荣誉为生命,却被李某上述留言诽谤。
林某还称,李某给的“差评”和“严峻不当谈论”导致自己“店肆”的信誉度由100%降到97.62%。
而得到这个差评后1个多月,“店肆”销量为零。
她遂以“侵略名誉权”将李某告上杭州上城区法院,要求赔偿“差评”后失掉客源导致的经济损失7000余元、精神损失费4.2万元。
对林某的申述,李某表明:“她的理由底子不成立,她网店一年才30来笔生意,原本就不固定。
”此类“差评官司”在全国尚属首例。
主审法官表明,网上购物买家投诉卖家的不少,但卖家为信誉度把给“差评”的买家告上法庭仍是第一回传闻,本案原、被告存在必定的误解,“差评”只要不涉及诽谤、侮辱性言辞,就不构成侵略名誉权。
“后台调停过许多卖家和买家的胶葛,但两边对簿公堂的还没有过。
”淘宝网公关部人士说,淘宝网倡导用户更多地进行交流,而不是打官司。
因此,在每个店肆设留言区,买家可在留言区给出点评和打分理由,卖家也可回复,以消除误解,淘宝则允许买家在10天内修正点评。
因为客户给差评而申述打官司相信这应该是全国首例吧,不过像李某这种情况,我们也不做过多的谈论,仍是要实事求是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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