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国家抽检不合格商品处理要求
2023-06-07|21:46|发布在分类 / 成功案例| 阅读: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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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维护淘宝渠道良好的品质环境,保证商家和顾客的合法权益,特发布此处理要求,淘宝、天猫商家赶忙来了解下: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国家抽检的渠道(天猫和淘宝)不合格产品,或者国家抽检的不合格产品渠道在售等情况二、质量问题定义:细微质量不合格:标签、标志或说明书不合格一般质量不合格:除细微质量和严峻质量不合格以外的景象。

三、职责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顾客权益维护法》等的相关规定,商家应当依法从事运营活动,实行顾客权益维护、环境维护、知识产权维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维护等方面的义务,承当产品和服务质量职责,接受政府和社会以及渠道的监督。
政府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监督检查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商家应立即停止运营触及的产品、配合整改,并自动联络顾客,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等,给顾客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假如不合格归于生产者的职责或者归于向商家提供产品的其他出售者的职责的,商家自行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四、详情:1、 渠道应依据政府抽检成果,不定期在千牛头条发布不合格产品信息,处置不合格产品(包含但不限于下架、删去产品)并督促商家实行相关服务质量职责。
2、 商家获取到不合格产品信息后(不局限于渠道渠道),应积极自检自查,发现问题产品,整改并自动联络顾客,实行相应服务质量职责;3、 对商家没有及时服务或服务产生争议时,渠道介入按《淘宝渠道争议处理规则》结合以下要求处理:(1)顾客提供凭据,渠道核对信息与商家出售产品和不合格批次及类型的一致性,依据既定规则对顾客进行服务赔偿;(2)举证要求:买家提供能清晰展示产品批次(生产日期)/类型的凭据以及在渠道购买该产品的订单信息;(3)不同质量问题对应服务参阅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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