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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淘宝联盟前N件高佣、站外内容招商迁移公告(淘宝联盟平台协议主体变更通知)

    2023-04-24 | 19:20 | 发布在分类 / 经验分享 | 阅读:28

    为提升团长招商体验和操作一惯性,淘宝联盟计划自2023年4月起迁移前N件高佣招商、站外内容招商,从生态伙伴平台(pub.alimama.com)迁移至服务商平台(fuwu.alimama.com)。

    迁移后,团长可在服务商平台内正常完成新活动的创建和商品审核工作,此外还将具备复制活动、佣金提醒、跨活动商品管理等升级功能,能够有效提高团长工作效率。

    同时,生态伙伴平台该场景将无法发起新活动,已发布活动中商品可正常审核、取链,为了保障团长可查看历史活动数据,「生态伙伴平台-我要招商-官方营销活动-前N件高佣招商」、「生态伙伴平台-我要招商-渠道招商-站外内容招商」两个版块将保留至2023年10月。

    前N件高佣、站外内容招商升级安排:

    升级功能点:

    1、官方营销活动-前N件高佣招商、渠道招商-站外内容招商场景迁移至服务商平台(包含活动创建、商品审核、导出商品、活动推广效果、员工审核)

    2、前N件高佣招商中,商品前N件数量默认最低调整为100(此前为500)

    3、迁移后的招商场景具备服务商平台的升级功能,包括:

    增加佣金提示功能

    支持报名商品管理(跨活动商品管理功能)

    团长侧发起活动流程优化,支持复制活动和一键设置最低佣金

    团长侧审核页面优化&批量审核失败原因提醒

    团长活动推广效果支持实时数据、分日&分小时趋势、指定店铺/商品搜索

    时间安排:

    - 2023年4月上旬起逐步灰度团长

    - 预计4月中旬全量团长迁移完成

    - 生态伙伴平台(pub)前N件高佣招商、站外内容招商版块将保留至2023年10月。

    灰度名单内团长(平台确定灰度团长名单后将单独建钉群沟通)

    生态伙伴平台(pub)我要招商-官方营销活动-前N件高佣招商、我要招商-渠道招商-站外内容招商两个版块中“发起活动”按钮置灰,浮窗引导跳转到服务商平台(fuwu)发起活动,同时草稿的发布按钮及编辑按钮置灰;已发布活动中商品可正常审核、取链。

    服务商平台(fuwu)中我要招商-前N件高佣招商、我要招商-渠道招商-站外内容招商两个版块内招商功能可正常使用,不再跳转至生态伙伴平台(pub)。

    未被灰度的团长(预计4月中旬全部团长都将迁移至服务商后台)

    保持当前不变,在服务商平台(fuwu)点击我要招商-前N件高佣招商/渠道招商,仍然跳转至生态伙伴平台(pub)。

    注意:在生态伙伴平台发布的活动仅生态伙伴平台可见,在服务商平台发布的活动仅服务商平台可见,在生态伙伴平台和服务商平台发布的活动将一起统计活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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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淘宝联盟平台协议主体变更通知

    根据淘宝联盟业务发展需要,此前淘宝联盟平台已公告自2023年5月1日起,淘宝联盟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相关服务(如淘宝客推广软件服务、星任务产品服务、服务商平台服务等)的运营主体之一 “杭州阿里妈妈软件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主体)将变更为“杭州阿里妈妈淘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主体),杭州易宏广告有限公司不变。

    基于以上,再次请您知悉:淘宝联盟平台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淘宝客推广软件产品使用许可协议》、《淘宝联盟星任务产品使用许可协议》、《淘宝联盟法律声明及隐私政策》、《招商软件服务协议》、《联盟品牌精选软件服务协议》、《淘宝联盟工具服务商产品协议》等,以下合并简称原协议)的原主体:“杭州阿里妈妈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将于2023年5月1日统一变更为新主体:“杭州阿里妈妈淘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协议其他内容不变。新主体的公司详细信息及相关发票事宜请参考淘宝联盟平台公告。

    如您对以上协议修订或新主体有任何疑问,可向阿里妈妈客服咨询。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附:《淘宝客推广软件产品使用许可协议》修订内容供您参考:

    变更前条款:

    (二) 本协议内的阿里妈妈,即淘宝客推广软件的对外提供者,指杭州阿里妈妈软件服务有限公司(以下又简称为“杭州阿里妈妈”)、杭州易宏广告有限公司(以下又简称为“易宏”)的合称,即阿里妈妈项下的权利义务均适用于杭州阿里妈妈、易宏。只涉及其中一个主体时,将相应以杭州阿里妈妈、易宏代表。

    变更后条款:

    (二) 本协议内的阿里妈妈,即淘宝客推广软件的对外提供者,指杭州阿里妈妈淘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又简称为“杭州阿里妈妈”)、杭州易宏广告有限公司(以下又简称为“易宏”)的合称,即阿里妈妈项下的权利义务均适用于杭州阿里妈妈、易宏。只涉及其中一个主体时,将相应以杭州阿里妈妈、易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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