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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猫门店管理规范修订淘宝天猫发货物流管理与商家报备举证恢复公告

    2023-02-10|14:01|发布在分类 / 课程介绍| 阅读:55

    天猫平台日前发布关于《天猫门店管理规范》的变更规则公示(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基于天猫门店相关市场的特殊性及业务发展需要,平台将进一步对《天猫门店管理规范》进行如下内容的变更及新增。该变更于2023年2月8日公示通知,将于2023年2月15日正式生效。

    公告显示,变更后,第七条特殊处理措施新增限制商家及门店创建交易:指限制商家及门店通过新零售门店POS创建交易。

    变更后,“未按约定提供相关资质”情形,情节严重的,将额外采取监管店铺(门店)、清退店铺(门店)等措施。

    “未按约定提供相关资质”是指在常规复检中发现资质不合格,商家未在3天内按要求补充相关资质;或商家资质失效前未提供有效资质的。

    天猫日前还发布关于修改《过敏包退服务标准》的公示通知,为进一步提升过敏包退服务体验,天猫拟升级《过敏包退服务规范》。本次规则于2023年2月8日公示,将于2023年2月15日生效。

    主要变更点:修改商家响应时效,由48小时改为24小时;修改未履约赔付标准,由100元固定金额改为实际退款金额30%(5-100元);修改买家举证要求;

    优化服务发起路径;新增商家加入路径;新增过敏包退服务细则,明确仅退款和退货退款协商不一致情况下平台介入处理标准等;部分规则表述/格式调整。

    修改后,过敏包退服务,是指买家在天猫平台购买带有“过敏包退”服务标识的商品后,商家承诺若买家在使用后出现过敏并在指定时间内通过“使用后过敏”的原因发起维权申请的;

    则在24小时内有效响应买家发起的维权申请,且若买家提供有效凭证的,为其提供退款的服务。

    商家未在规定时间内响应的,系统默认达成服务申请。该服务产生的退货运费由商家承担。

    商家应当履行“过敏包退”服务但未履行或超时未履行的,每个子订单商家须向买家赔付实际退款金额30%(最低5元,最高100元)的红包。



    淘宝天猫发货物流管理与商家报备举证恢复公告

    千牛近日发布《平台发货物流管理与商家报备举证恢复通告》。

    此次通告的核心内容主要有三点:一是平台发货物流管理恢复。针对天猫商家,自2023年2月6日起,恢复延迟发货自动赔付;针对淘宝商家,自2023年2月6日起,恢复催发货任务中“代买家发起投诉”流程。

    二是上线物流信息接入服务,物流维护更便捷。商家可一键签约平台物流信息接入服务。签约完成后,平台将主动对接ERP服务商,实现更便捷的物流信息维护,并应用于物流不可抗力自动免责、时效表达等场景中。

    三是恢复商家报备及售后链路举证与审核。现有疫情承诺书报备形式整体下线,恢复为原报备举证逻辑,即商家需提供报备凭证,经平台审核后生效。

    凭证类型包括:官方打单工具/商家ERP系统无法打单凭证、快递网点/仓库无法发货证明(物流红章证明)。

    关于物流方面,今年1月5日,千牛宣布,千牛官方寄件正式上线。目前主要在杭州、广州部分区域试点,合作快递主要有菜鸟裹裹、顺丰速运、丰网速运、韵达速递四家快递,后续会逐步增加其他合作快递,并覆盖到其他城市。

    值得一提的是,天猫供应链近日还在千牛平台发布通知称,2月9日起,同城订单可在千牛中选择“同城配送”-“在线呼叫骑手”的发货方式,支持多运力呼叫并展示物流详情,满足消费者对即时物流的需求。

    发货页面分为待发货列表和已发货列表,买家下单成功后,订单会进入待发货列表内,商家可以在待发货列表进行单个/多个订单的查询、发货等操作,发货成功后,可以在已发货列表进行订单物流详情的查询、物流单号更改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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