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评价规则》调整的公示通知
2022-12-22|17:55|发布在分类 / 淘宝运营| 阅读: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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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亲爱的会员:

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逐步提升和淘宝网交易量的日益增多,退货退款等售后需求逐渐旺盛,更多的消费者体验到了售后维权服务。而目前,淘宝网已运营多年的“评价”实质上是买卖双方基于真实的交易,对交易标的和交易过程的“交易评价”。为了督促卖家更好提升店铺的退款、售后服务能力,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服务,淘宝网推出了“售后评价”,由买家对为其提供过退款、售后服务的卖家作出。“售后评价”将优先在“手机”和“童装/婴儿装/亲子装”两个类目进行试点,后期若应用到其余类目,将另行通知。
同时,为了帮助买卖双方对淘宝网评价体系建立整体认知,淘宝网拟将《淘宝规则》中的评价相关内容独立出来,与“售后评价”的相关规则共同组成《淘宝网评价规则》。
此次规则变更于2015年3月24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15年3月31日正式生效。
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 将原《淘宝规则》中关于评价的内容独立出来,并对部分内容做微调。
2、 新增“售后评价”的产品逻辑。
3、 新增对违规评价及评价人的处理措施。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谢您对淘宝网的支持与关注!
淘宝网
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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