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拟定网络表演机构不得带头打赏排名等方式诱导用户消费-直播网红直播带货电商直播行业资讯
2023-01-18| 09:15|发布在分类/淘宝知识|阅读: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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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正式发布了关于《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文统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第七条要求,
,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表演经纪服务的,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经其监护人书面同意。
第十二条要求,
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应当加强对签约网络表演者的约束,要求其不得以特殊对待、语言刺激、承诺返利等方式诱导用户消费。

值得一提的是,6月1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发布倡议,网络直播平台不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服务,为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服务,征得其监护人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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