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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规则变更生效通知

    | 08:00|发布在分类/|阅读:594

    各位敬爱的会员: 为了促进淘宝信誉体系愈加安康完善,促使低价商品的评价、销量计算规则愈加合理公平,经过屡次论证,淘宝拟调整低价商品的评价、销量的计算规则。


    主要变卦点如下:1、新增评价入口开放但信誉积分和店铺评分均不累计情形:1)低价支付订单;2)大幅改价且改后价钱仍为低价的订单。2、新增销量不累计情形:大幅改价且改后价钱仍为低价的订单。 此次变卦已于2014年9月25日停止公示通知,2014年10月10日生效。 变卦详情如下:淘宝规则正文变卦前变卦后第二十七条 买卖双方有权基于真实的买卖在支付宝买卖胜利后15天内停止互相评价,特殊类目商品的买卖不开放评价。淘宝网评价包括“信誉评价”和 “店铺评分”。第二十七条 买卖双方有权基于真实的买卖在支付宝买卖胜利后15天内停止互相评价。淘宝网评价包括“信誉评价”和 “店铺评分”。淘宝将依据平台运营需求,调整评价的开放逻辑。评价时限的规则与施行细则变卦前变卦后三、 买卖双方有权基于真实的买卖在支付宝买卖胜利后十五天内停止互相评价,特殊类目商品的买卖不开放评价。“特殊类目商品”指什么?特殊类目商品,是指“其他”类目下的订单、赠品、定金、新品预览、邮费五个二级类目下的商品。三、淘宝已有哪些特殊情形的评价开放逻辑?1、“其他”一级类目下一切商品的买卖都不开放评价入口。2、针对以下情形,淘宝开放评价入口,但信誉积分和店铺评分均不累计:1)低价支付订单;2)大幅改价且改后价钱仍为低价的订单。详情见:《低价商品评价、销量计算逻辑调整公告》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激您对淘宝网的支持与关注!淘宝网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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