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思城>电商百科>淘宝网出售假冒商品认定和处罚规则与实施细则变更公示通知

    淘宝网出售假冒商品认定和处罚规则与实施细则变更公示通知

    | 08:00|发布在分类/|阅读:891

    各位敬爱的卖家: 为了维护和保证淘宝安康的市场次序,为诚信卖家提供安康良好的平台环境,为消费者提供更平安更安心的网购环境,淘宝网将对出卖冒充商品规则做进一步的调整。


    此次规则变卦于2015年4月3日停止公示通知,将于2015年4月10日正式生效。 主要变卦内容如下: 卖家出卖冒充、盗版商品且情节严重的认定,增加一种情形:卖家所出卖的商品按照《淘宝网商品质量抽检规则》规则,经品牌及版权抽检审定为冒充、盗版商品的。 详细变卦内容如下: 淘宝网出卖冒充商品认定和处分规则与施行细则 变卦前 变卦后 二、 “卖家出卖冒充、盗版商品的”,是指哪些行为?举例阐明。 1、虽经司法、行政机关认定卖家出卖冒充、盗版商品,但尚不构成手腕恶劣或数额宏大或形成严重结果或未被追查刑事义务的。 如:各级人民法院经过判决等司法文书或工商、版权、专利、海关等行政机关经过行政处分等行政文书认定卖家出卖冒充、盗版商品,但其手腕、数额、结果均不构成严重的。 2、卖家所出卖的商品经购置并由卖家自认或经审定为冒充、盗版商品。 如:卖家出卖的商品被购置后,卖家经过旺旺聊天等方式自以为冒充、盗版商品或权益人出具审定报告,审定该商品为冒充、盗版商品。 二、 “卖家出卖冒充、盗版商品的”,是指哪些行为?举例阐明。 1、虽经司法、行政机关认定卖家出卖冒充、盗版商品,但尚不构成手腕恶劣或数额宏大或形成严重结果或未被追查刑事义务的。 如:各级人民法院经过判决等司法文书或工商、版权、专利、海关等行政机关经过行政处分等行政文书认定卖家出卖冒充、盗版商品,但其手腕、数额、结果均不构成严重的。 2、卖家所出卖的商品经购置并由卖家自认或经权益人审定为冒充、盗版商品。 如:卖家出卖的商品被购置后,卖家经过旺旺聊天等方式自以为冒充、盗版商品或权益人出具审定报告,审定该商品为冒充、盗版商品。 三、 “卖家出卖冒充、盗版商品且情节严重的”,是指哪些行为?举例阐明。 1、经过信息层面判别卖家大量或全店出卖冒充、盗版商品; 2.、出卖的冒充、盗版商品给消费者形成人身损伤或财富损伤; 如:某卖家销售冒充某品牌浴霸,消费者在运用过程中该浴霸发作爆炸事故,形成消费者受伤或烧毁浴室,但该情形不包括浴霸自身的价值损毁。 3、卖家屡次出卖冒充、盗版商品且情节严重(卖家在3天内呈现的违背第三项经过信息层面判别的违规行为视为1次。)若卖家同时存在本规则第一项所述情形的,则依据第一项规则处置,好像一淘宝网学问产权维护平台用户就同一权益对同一卖家的投诉成立达三次及以上的,将依据第一项规则扣48分处置。 三、 “卖家出卖冒充、盗版商品且情节严重的”,是指哪些行为?举例阐明。 1、经过信息层面判别卖家大量或全店出卖冒充、盗版商品; 2、出卖的冒充、盗版商品给消费者形成人身损伤或财富损伤; 如:某卖家销售冒充某品牌浴霸,消费者在运用过程中该浴霸发作爆炸事故,形成消费者受伤或烧毁浴室,但该情形不包括浴霸自身的价值损毁。 3、卖家所出卖的商品按照《淘宝网商品质量抽检规则》规则,经品牌及版权抽检审定为冒充、盗版商品的; 4、卖家屡次出卖冒充、盗版商品且情节严重(卖家在3天内呈现的违背第三项经过信息层面判别的违规行为视为1次。)若卖家同时存在本规则第一项所述情形的,则依据第一项规则处置,好像一淘宝网学问产权维护平台用户就同一权益对同一卖家的投诉成立达三次及以上的,将依据第一项规则扣48分处置。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激您对淘宝网的支持与关注! 淘宝网 2015年4月3日

    这个问题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加幕.思.城火星老师免费咨询,微.信号是为: msc633。

    难题没解决?加我微信给你讲!【仅限淘宝卖家交流运营知识,非卖家不要加我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