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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增“未依法经行政部门备案的商品”禁售规则公示通知

    | 08:00|发布在分类/|阅读:937

    各位敬爱的卖家: 为了标准淘宝网网购平台的市场管理次序,为消费者营造平安安心的网购环境,提升消费者的购置自信心和称心度,淘宝网将根据国度相关法律法规,对《淘宝禁售商品管理标准》的相关条款停止变卦。


    此次规则变卦于2016年7月8日停止公示通知,将于2016年7月15日正式生效。 主要变卦内容:新增“未依法经行政部门备案的商品”相关禁售规则,如未经备案的国产非特殊用处化装品等,普通违规行为,每次扣二分。 详细变卦内容: 《淘宝禁售商品管理标准》 变卦前 变卦后 (十) 未经允许违背国度行政法规或不合适买卖的商品: / 12. 未依法经行政部门备案的商品;普通违规行为,每次扣二分 / 规则背景 请恪守《关于印发国产非特殊用处化装品备案管理方法的通知》、《国度食品药品监视管理总局关于调整化装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第1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则。 详细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未经备案的国产非特殊用处化装品等。 温馨提示 1)您发布的商品或信息应契合国度行政部门关于备案的请求,请在发布相关商品或信息前,查询核实相关备案信息; 2)请自行检查店铺内所销售的相关商品,及时删除相关问题商品,防止违规。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激您对淘宝网的支持与关注! 淘宝网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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