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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淘宝网“手机”类目新增商品发布标准的公告》变更公示通知

    | 08:00|发布在分类/|阅读:121

    敬爱的会员:为了更好的标准淘宝网“手机”类目的市场管理,进步会员的购物体验,现淘宝网针对《关于淘宝网“手机”类目新增商品发布规范的公告》做以下调整。


    此次规则变卦于2018年1月5日停止公示通知,将于2018年1月23日正式生效。 主要变卦要点:1、调整“手机”类目保证金请求,变卦前企业店铺或个体工商户若能提供品牌受权则无需交纳5万保证金即可发布商品,此规则生效后,“手机”类目卖家(包含企业店铺和个体工商户)保证金统一提升至5万。 执行步骤:1、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手机”类目卖家可自主交纳保证金;2、自2018年1月24日起,淘宝网将对“手机”类目未交纳足额保证金的卖家停止催缴,逾期3天未补足,消费者保证效劳标识将被取消;逾期5天未补足,店铺将会被屏蔽,同时所产生的买卖将会被账期保证。 详细变卦内容: 《关于淘宝网“手机”类目新增商品发布规范的公告》 变卦前 变卦后 一、商品发布卖家请求 淘宝网卖家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方可在 “手机”类目发布商品: (一)参加消费者保证效劳,且交纳不少于50000元的保证金。 (二)店铺须为企业店铺或个体工商户,且须为品牌自营店或品牌受权店。 一、商品发布卖家请求 淘宝网卖家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在 “手机”类目发布商品: (一)参加消费者保证效劳,且交纳不少于50000元的保证金。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激您对淘宝网的支持与关注! 淘宝网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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