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思城>电商百科>淘宝网商品品牌管理规范

    淘宝网商品品牌管理规范

    | 08:00|发布在分类/|阅读:22

    第一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淘宝网卖家。


    第二条【定义】本标准中的品牌指以商标方式在店铺装修、店铺称号、域名、商品信息中,或商品包装、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活动中展现的称号、标志,且该商标已取得受理通知书或注册证书。第三条【准入】卖家可依照流程申请品牌入驻,品牌须同时满足:(一)已取得商标受理通知书或注册证书;(二)不得缺乏显著特征,且不得与已入驻品牌相同或近似;(三)特定行业请求。品牌入驻申请经审核经过后即胜利入驻。品牌一切人的其他品牌如有清退历史的,淘宝网可回绝其入驻。第四条【称号变卦】品牌称号发作变卦的,淘宝网可依据商标局的公示信息主动对该品牌称号停止变卦。第五条【类别变卦】品牌对应商标的注册类别与淘宝网类目不匹配时,淘宝网可解除该品牌与类目的关系,并下架相应商品。第六条【清退】以下任一情形,淘宝网可清退该品牌:(一)品牌信息形成消费者混杂;(二)品牌下商品被抽检屡次不合格;(三)品牌对应的商标已失效;(四)品牌对应的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五)已不满足特定行业请求;(六)品牌商品经国度质监等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或新闻媒体曝光,系质量不合格;(七)品牌一切人的其它已入驻品牌被清退。因上述第(一)、(二)项被清退的,将对已清退品牌对应的商品停止删除。因上述第(三)至(七)项被清退的,将对已清退品牌对应的商品停止下架。第七条 本标准于2018年2月13日初次生效,于2019年5月6日最新修订。 ——————————————————————————————————————————————《淘宝网商品品牌管理标准》施行细则规则解读一、规则第三条第(二)项中,“不得缺乏显著特征,且不得与已入驻品牌相同或近似”是根据什么做相同或类似的判别?申请入驻的品牌与曾经入驻的品牌在文字、读音、含义、图形构图、颜色或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构造上不得相同或近似。

    这个问题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加幕.思.城火星老师免费咨询,微.信号是为: msc633。

    难题没解决?加我微信给你讲!【仅限淘宝卖家交流运营知识,非卖家不要加我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