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规则》消保保证金规则和出售假冒商品规则变更公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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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敬爱的会员:为了更大水平上保证消费者权益,严厉打击售假等违规行为,进步售假本钱,维护淘宝网安康的市场次序,淘宝网拟抵消保保证金规则和出卖冒充商品规则停止调整。

此次规则变卦于2017年10月17日停止公示通知,将于2017年12月1日正式生效。 此次规则变卦要点如下:1、调整消保保证金未足额缴存的管控措施,增加限制发布商品、店铺监管、买卖账期延长措施,并新增规则解读阐明详细适用情形;2、新增“限制冻结保证金”的违规处置措施定义;3、出卖冒充商品违规增加“限制冻结保证金”和“支付违约金”的违规处置措施,并对两种违规处置措施的详细执行新增规则解读。 详细变卦内容: 《淘宝规则》 变卦前 变卦后 第三十八条 为保证消费者权益,淘宝网卖家均须提供消费者保证效劳,依照淘宝网请求选择订单险、消保保证金或账户买卖账期延长作为消费者权益保证工具。须投保订单险但未投保的卖家将被限制发布相应商品;须缴存消保保证金但未足额缴存且经淘宝网催缴后未在5日内缴足的卖家,淘宝网将对其采取店铺屏蔽等暂时性市场管控措施。 第三十八条 为保证消费者权益,淘宝网卖家均须提供消费者保证效劳,依照淘宝网请求选择订单险、消保保证金或账户买卖账期延长作为消费者权益保证工具。须投保订单险但未投保的卖家将被限制发布相应商品;须缴存消保保证金但未足额缴存的,淘宝网将视卖家详细状况对其采取限制发布商品、店铺屏蔽、店铺监管、买卖账期延长等暂时性市场管控措施。 第三十九条 为保证消费者、运营者或淘宝的合理权益,在会员违规处置期间淘宝依照本规则规则的情形对会员采取以下违规处置措施: (一)店铺屏蔽,指在搜索、导航、营销等各项效劳中对会员店铺及商品等信息停止屏蔽。 (二)屏蔽评论内容,指信誉积分、店铺评分、退款售后评分等积分正常累计,但在商品详情页、信誉评价页等页面对评论内容停止屏蔽。 (三)限制评价,指制止评价人对买卖停止评价。 (四)评价不累计,是指买卖双方买卖后产生的信誉积分和店铺评分不累计。 (五)删除评价,指信誉积分、店铺评分、售后评分等删除不计分,并删除评论内容。 (六)销量不累计,是指买卖双方的买卖不计入成交记载中,不在商品详情、搜索等结果中展现或援用。 (七)删除销量,是指删除该笔买卖的成交记载,在删除后将不在商品详情、搜索等结果中展现或援用。 (八)限制发布商品,指制止淘宝会员发布新商品。 (九)限制发布特定属性商品,指制止淘宝会员发布如二手、代购、产地、型号等特定属性的商品。 (十)限制商品发布数量,指限制店铺内在线出卖中的商品数量。 (十一)限制发布类目数量,指限制店铺内在线出卖中的商品类目数量。 (十二)限制发布特定类目商品,指制止淘宝会员发布特定类目的商品。 (十三)限制运用商品发布的特定功用,指限制淘宝会员发布商品时运用图片的数量、视频、SKU自定义功用等。 (十四)限制运用特定管理工具,指限制淘宝会员运用商品、订单及店铺相关特定管理工具。 (十五)限制发送站内信,指制止淘宝会员发送站内信。 (十六)限制社区功用,指制止淘宝会员运用淘江湖、论坛、帮派、探听等社区类效劳。 (十七)限制买家行为,指制止淘宝会员珍藏商品、添加购物车、购置商品。 (十八)限制发货,指制止淘宝会员操作处于“买家已付款,等候卖家发货”状态的买卖。 (十九)限制运用阿里旺旺,指制止淘宝会员运用阿里旺旺。 (二十)限制网站登录,指制止淘宝会员登录淘宝网页。 (二十一)关闭店铺,指删除淘宝会员的店铺,下架店铺内一切出卖中的商品,制止发布商品,并制止创立店铺。 (二十二)公示正告,指在淘宝会员的店铺页面、商品页面、阿里旺旺界面,对其正在被执行的处置停止公示。 (二十三)查封账户,指永世制止会员运用违规账户登录淘宝、运用阿里旺旺等工具。 第三十九条 为保证消费者、运营者或淘宝的合理权益,在会员违规处置期间淘宝依照本规则规则的情形对会员采取以下违规处置措施: (一)店铺屏蔽,指在搜索、导航、营销等各项效劳中对会员店铺及商品等信息停止屏蔽。 (二)屏蔽评论内容,指信誉积分、店铺评分、退款售后评分等积分正常累计,但在商品详情页、信誉评价页等页面对评论内容停止屏蔽。 (三)限制评价,指制止评价人对买卖停止评价。 (四)评价不累计,是指买卖双方买卖后产生的信誉积分和店铺评分不累计。 (五)删除评价,指信誉积分、店铺评分、售后评分等删除不计分,并删除评论内容。 (六)销量不累计,是指买卖双方的买卖不计入成交记载中,不在商品详情、搜索等结果中展现或援用。 (七)删除销量,是指删除该笔买卖的成交记载,在删除后将不在商品详情、搜索等结果中展现或援用。 (八)限制发布商品,指制止淘宝会员发布新商品。 (九)限制发布特定属性商品,指制止淘宝会员发布如二手、代购、产地、型号等特定属性的商品。 (十)限制商品发布数量,指限制店铺内在线出卖中的商品数量。 (十一)限制发布类目数量,指限制店铺内在线出卖中的商品类目数量。 (十二)限制发布特定类目商品,指制止淘宝会员发布特定类目的商品。 (十三)限制运用商品发布的特定功用,指限制淘宝会员发布商品时运用图片的数量、视频、SKU自定义功用等。 (十四)限制运用特定管理工具,指限制淘宝会员运用商品、订单及店铺相关特定管理工具。 (十五)限制发送站内信,指制止淘宝会员发送站内信。 (十六)限制社区功用,指制止淘宝会员运用淘江湖、论坛、帮派、探听等社区类效劳。 (十七)限制买家行为,指制止淘宝会员珍藏商品、添加购物车、购置商品。 (十八)限制发货,指制止淘宝会员操作处于“买家已付款,等候卖家发货”状态的买卖。 (十九)限制运用阿里旺旺,指制止淘宝会员运用阿里旺旺。 (二十)限制网站登录,指制止淘宝会员登录淘宝网页。 (二十一)限制冻结保证金,指在一定时间内制止淘宝会员冻结保证金。 (二十二)关闭店铺,指删除淘宝会员的店铺,下架店铺内一切出卖中的商品,制止发布商品,并制止创立店铺。 (二十三)公示正告,指在淘宝会员的店铺页面、商品页面、阿里旺旺界面,对其正在被执行的处置停止公示。 (二十四)查封账户,指永世制止会员运用违规账户登录淘宝、运用阿里旺旺等工具。 第五十条 出卖冒充商品: (一)卖家出卖冒充、盗版商品且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48分; (二)卖家出卖冒充、盗版商品且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4分; (三)卖家出卖冒充、盗版商品,经过信息层面判别的,每件扣2分(3天内不超越12分);实践出卖的,每次扣12分。具备特殊情形的,只删除不扣分。 (四)为出卖冒充、盗版商品提供便利条件的,每次扣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2分。 淘宝网针对出卖冒充、盗版商品实行“三振出局”制,即卖家每次出卖冒充、盗版商品的行为记为一次,若同一卖家出卖冒充、盗版商品的次数累计达三次的,则将被永世查封账户。 出卖冒充商品的,淘宝删除会员所发布过的冒充、盗版商品或信息。同时,淘宝将视情节严重水平采取支付宝账户强迫措施、查封账户、关闭店铺、店铺监管、限制发货、限制发布商品、限制网站登录、限制运用阿里旺旺、限制发送站内信、延长买卖超时、店铺屏蔽及全店商品搜索降权、全店或单个商品监管、商品发布资质管控、限制发布特定属性商品、限制商品发布数量、限制发布类目数量、限制发布特定类目商品、限制运用商品发布的特定功用、限制运用特定管理工具等处置措施。 对应用阿里妈妈营销推行平台出卖冒充、盗版商品的卖家,淘宝将依据情节严重水平给予晋级处置。 第五十条 出卖冒充商品: (一)卖家出卖冒充、盗版商品且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48分; (二)卖家出卖冒充、盗版商品且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4分; (三)卖家出卖冒充、盗版商品,经过信息层面判别的,每件扣2分(3天内不超越12分);实践出卖的,每次扣12分。具备特殊情形的,只删除不扣分。 (四)为出卖冒充、盗版商品提供便利条件的,每次扣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2分。 淘宝网针对出卖冒充、盗版商品实行“三振出局”制,即卖家每次出卖冒充、盗版商品的行为记为一次,若同一卖家出卖冒充、盗版商品的次数累计达三次的,则将被永世查封账户。 出卖冒充商品的,淘宝删除会员所发布过的冒充、盗版商品或信息。同时,淘宝将视情节严重水平采取支付宝账户强迫措施、查封账户、关闭店铺、店铺监管、限制发货、限制发布商品、限制网站登录、限制运用阿里旺旺、限制发送站内信、延长买卖超时、店铺屏蔽及全店商品搜索降权、全店或单个商品监管、商品发布资质管控、限制发布特定属性商品、限制商品发布数量、限制发布类目数量、限制发布特定类目商品、限制运用商品发布的特定功用、限制运用特定管理工具、限制冻结保证金、支付违约金等处置措施。 对应用阿里妈妈营销推行平台出卖冒充、盗版商品的卖家,淘宝将依据情节严重水平给予晋级处置。 《淘宝网卖家均须提供消费者保证效劳条款施行细则》 变卦前 变卦后 / 新增 二、消保保证金未足额缴存的,将会遭到怎样的处置? 须缴存消保保证金但未足额缴存的,淘宝网将依据会员的违规状况,给予相应的暂时性市场管控措施: 1、当前存在出卖冒充商品违规扣分的卖家,淘宝网将限制其发布商品;经淘宝网催缴后在5日内仍未缴足的,淘宝网可对其停止店铺监管、买卖账期延长; 2、除以上情形外的其他卖家,经淘宝网催缴后在5日内仍未缴足的,淘宝网可对其停止店铺屏蔽、买卖账期延长。 《淘宝网出卖冒充商品认定和处分规则与施行细则》 变卦前 变卦后 五、违背“出卖冒充商品”规则,将会遭到怎样的处置? 依据不同的违规情形,淘宝将给予相应的违规处置措施:(违规表见规则解读) 同时,淘宝将视情节严重水平采取查封账户、关闭店铺、店铺监管、限制发货、限制发布商品、限制网站登录、限制运用阿里旺旺、限制发送站内信、延长买卖超时、店铺屏蔽及全店商品搜索降权、全店或单个商品监管、商品发布资质管控、限制发布特定属性商品、限制商品发布数量、限制发布类目数量、限制发布特定类目商品、限制运用商品发布的特定功用、限制运用特定管理工具等处置措施。 为进一步保证买家权益,淘宝有权对出卖冒充商品的卖家采取支付宝账户强迫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收款功用、取消提现功用、制止余额支付、买卖账期延长等。 为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立,维护其他用户、社会公众以及淘宝及其关联方的合法权益,淘宝网将视状况向行政机关和/或第三方机构以及淘宝的关联公司披显露售冒充商品的卖家的相关信息及违规状况。 五、违背“出卖冒充商品”规则,将会遭到怎样的处置? 依据不同的违规情形,淘宝将给予相应的违规处置措施:(违规表见规则解读) 同时,淘宝将视情节严重水平采取查封账户、关闭店铺、店铺监管、限制发货、限制发布商品、限制网站登录、限制运用阿里旺旺、限制发送站内信、延长买卖超时、店铺屏蔽及全店商品搜索降权、全店或单个商品监管、商品发布资质管控、限制发布特定属性商品、限制商品发布数量、限制发布类目数量、限制发布特定类目商品、限制运用商品发布的特定功用、限制运用特定管理工具、限制冻结保证金、支付违约金等处置措施。 为进一步保证买家权益,淘宝有权对出卖冒充商品的卖家采取支付宝账户强迫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收款功用、取消提现功用、制止余额支付、买卖账期延长等。 为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立,维护其他用户、社会公众以及淘宝及其关联方的合法权益,淘宝网将视状况向行政机关和/或第三方机构以及淘宝的关联公司披显露售冒充商品的卖家的相关信息及违规状况。 / 新增 十三、限制冻结保证金如何执行? 淘宝网将视卖家违规的情节严重水平,给予不同的限制冻结时间: 卖家当前出卖冒充商品违规扣分未达24分且出卖冒充商品违规累计一次的,自最近违规的生效日起30天内限制其冻结保证金; 卖家当前出卖冒充商品违规扣分达24分及以上或出卖冒充商品违规累计两次及以上的,自最近违规的生效日起90天内限制其冻结保证金。 / 新增 十四、支付违约金如何执行?淘宝网收到的违约金会如何运用? 依据卖家违规的情节严重水平,卖家须按如下规范向淘宝网支付违约金: 违规情节 店铺情形 违约金规范 24分≤出卖冒充商品违规扣分<48分; 或出卖冒充商品违规累计两次 含有须交纳保证金的运营类目的 店铺须交纳保证金金额的50% 不含有须交纳保证金的运营类目的 1000元*50% 出卖冒充商品违规扣分≥48分 含有须交纳保证金的运营类目的 店铺须交纳的保证金金额 不含有须交纳保证金的运营类目的 1000元 店铺须交纳的保证金金额,仅指店铺根据所运营类目的请求必需交纳的保证金金额,不包括其他保证金类型,如卖家自行交纳的保证金、活动保证金、市场准入保证金等。 淘宝网凑合上述情形收到的违约金设立消费者保证专项资金,特地用于消费者权益保证、补偿或赔付事宜。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激您对淘宝网的支持与关注! 淘宝网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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