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8平台多渠道分销市场管理规范-阿里巴巴规则中心阿里巴巴数智牛阿里巴巴新手开店
2023-01-18| 09:15|发布在分类/淘宝知识|阅读: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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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目的和依据】为促进开放、透明、分享、责任的新商业文明,保障多渠道分销市场供应商、分销商等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多渠道分销市场正常运营秩序,根据《多渠道分销市场入驻服务协议》、《阿里巴巴中国站规则》等相关协议、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1.2【适用范围】本管理规范用于规范供应商入驻和退出多渠道分销市场,在多渠道分销市场的经营活动及其后果。供应商应遵守《阿里巴巴中国站规则》及本规范的相关规定。《阿里巴巴中国站规则》中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尚无规定或本规范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本规范执行。
1.3【诚信承诺】供应商在多渠道分销市场的日常经营、管理中应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积极提升自身品质和信誉,给客户和买家带来更好的体验,共同将供销平台建设成为公开透明、公正文明、秩序良好的供销平台。
2.1多渠道分销市场:是指1688平台提供的抖快专供、微商专供、跨境专供、淘卖专供等分销相关频道的多渠道分销市场,主要用于展现优质供应商与其产品。
2.1.1抖快专供频道:旨在为所有内容电商分销商提供海量高性价比货源及优质供应链管理工具服务的频道,主要面向多渠道分销市场供应商及从事抖音、快手等通过直播或短视频方式带货的内容电商的分销商;
2.1.2微商专供频道:旨在为所有微商提供海量高性价比货源及优质供应链管理工具服务的频道,主要面向多渠道分销市场供应商及从事社交电商的分销商
2.1.3跨境专供频道:旨在为所有中小企业提供海量高性价比货源及优质供应链管理工具服务的频道,主要面向多渠道分销市场供应商及从事中国对外跨境贸易的分销商
2.1.4淘卖专供频道:旨在为所有淘宝卖家提供海量高性价比货源及优质供应链服务的频道,主要面向多渠道分销市场供应商及从事淘宝分销的分销商
2.2分销工具:指1688给供应商提供基础的产品分销功能,供应商可在商家后台进行:分销商管理功能、分销产品管理、分销报价管理、营销活动管理等功能;
2.3供应商:指在多渠道分销市场提供产品进行分销供货并通过1688提供的服务与分销商建立分销合作关系的的商家;
2.4分销商:在1688平台通过多渠道分销市场以及通过1688提供的服务与供应商建立分销合作关系并在下游相关渠道、平台进行销售的平台买家。
3.1供应商【入驻多渠道分销市场】后,方可添加分销商品并进行商品分销。
3.1.1多渠道分销市场入驻要求

4.1产品/商品发布
4.1.1供应商在商家分销操作后台发布产品信息时,须遵守《阿里巴巴中国站规则》、《阿里巴巴中国站价格发布规范》、《信息发布规则》、《违禁信息发布行为处理规则》及其相关规则禁止发布的产品或信息。
4.2分销
4.2.1【分销关系建立】分销商可在1688APP/PC端商品详情页有“分销”功能的商品,在线申请与供应商建立分销关系,分销商应符合供应商设置的招商门槛,若分销商不符合前述条件,则需要供应商审核决定是否接受并建立分销关系。
4.2.2【铺货分销】供应商与分销商建立分销关系后,分销商可在1688APP/PC端商品详情页有“分销”功能的商品详情页、分销管理后台页面选择供应商支持分销的商品对应的商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主图、标题、属性、详情等,与分销商店铺商品信息设置维度不匹配的除外)通过1688开放平台服务商、API接口或其他形式同步至淘宝、抖音、快手、微信店铺(铺货店铺以分销支持范围为限,下同)进行发布,完成分销铺货后分销商可对所铺货的商品向供应商下单购买,而无需遵守供应商所设置的商品起批量或混批量限制,但相应交易流程、纠纷处理规则等应遵守1688平台相应规定。
4.2.3【分销关系终止】分销关系建立后,供应商有权根据商品分销管理等需要主动解除和分销商针对部分或全部入驻商品的分销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因供应商删除商品、暂停支持铺货、库存清零、操作解除、调整商品使商品不符合入驻条件及违反网站规则等情形),但解除前供应商须通过阿里旺旺或其他有效方式书面通知分销商并要求分销商下架相应分销商品(供应商须自行留存有效的通知凭证);若由于供应商未通知到分销商直接取消分销关系而被投诉,且投诉成立超过两次,1688有权取消供应商的入驻资格,且供应商三个月内不得重新申请入驻,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因此给分销商造成的损失并负责赔偿。
分销关系解除后,分销商将无法对供应商商品进行铺货,但在分销关系解除前,对于分销商已经下单的商品,供应商仍需按照分销关系解除前的服务承诺完成发货并提供相应服务。
4.2.4【分销关系中的商品管理】供应/分销关系中的商品对应信息进行优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修改产品标题、类目属性、库存和描述等)
4.3交易
4.3.1【支付方式】入驻多渠道分销市场的供应商须支持支付宝担保交易或诚e赊等支付方式。
5.1【保证金补足】供应商应根据《多渠道分销供应商入驻协议》及本规范规定缴纳或补足保证金。若保证金余额不足,且经多渠道分销市场催缴后未在十五天内缴纳或补足的,多渠道分销市场有权给予供应商分销限权,并下架分销商品管理后台及所有已添加的分销产品,直至保证金足额缴纳为止。
5.2【品质抽检】允许对多渠道分销市场分销产品进行抽检,对存在抽检不合格产品,依据《产品品质违规处理规则》进行相应处理。
5.3【曝光处理】针对经新闻媒体曝光、国家质监部门等行政管理部门通报,系质量不合格的线下某一品牌、品类、批次的产品,多渠道分销市场将依照其情形严重程度,采取下架产品、删除产品等处理措施对其进行临时性的市场管控,情形特别严重,对相关供应商采取账号限权,直至清退账户。
5.4【其他情形】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如短期内大量引发或持续引发买家维权等),针对相应产品或供应商,多渠道分销市场有权依照其情形严重程度,采取下架产品、删除产品等处理措施进行临时性的市场管控,情形特别严重,采取账号限权,直至清退账户。
6.1【供应商违规处理措施】根据供应商违规情形的严重程度,多渠道分销市场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处理措施:
6.1.1在多渠道分销市场内下架相关产品;
6.1.2在多渠道分销市场内删除相关产品;
6.1.3限制指定类目的产品发布
6.1.5限制参与多渠道分销市场营销活动;
6.1.6终止供应商与部分或全部分销商的合作关系;
6.1.7永久清退出多渠道分销市场。
6.2【供应商违规情形与处理】在供应商出现违规情形后,多渠道分销市场经最终认定属实,将按照《阿里巴巴中国站规则》进行处理。因违规被处理的供应商,当其全部违规行为被纠正、违规处理期间届满、违规处理措施执行完毕后,方可恢复正常状态。
7.1【主动退出】供应商有权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协商终止合作关系,并退出供销平台。
7.2【供应商清退】供应商若因相关入驻协议已终止,或者出现《阿里巴巴中国站规则》中应被清退的情形或不符合《多渠道分销市场管理规范》中入驻门槛要求,多渠道分销市场有权将其清退出分销市场。
供应商被清退后,分销市场将删除其在多渠道分销市场的产品信息,同时该供应商与所有对应分销商的分销关系将自动终止。
7.3退出前商家同买家正在履行订单仍应依约合法合规履行完毕,在服务期间内产生交易纠纷、违约责任以及其他法定义务商家仍应继续承担并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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