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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销平台管理标准变更公示通知

    2022-08-03| 13:27|发布在分类/|阅读:450

    各位敬爱的会员: 为促进开放、透明、分享、义务的新商业文化,保证供销平台供给商、分销商的合法权益、维护供销平台正常运营次序,供销平台将对原规则停止局部内容调整。 此次规则变卦于2015年2月10日停止公示通知,2015年3月3日正式生效。 本次调整主要有以下方面(详细请查看规则内容): 1、重新梳理了原规则中的普通违规与严重违规,并将扣分规则统一。供给商违规每扣十二分即被分销限权七天,违规扣分累计二十四分的被分销限权十四天,违规扣分累计达四十八分的,将被永世清退出供销平台; 2、重新梳理了供给商违规情形的详细场景化,同时对信息处置与扣分规则停止调整。详见最新《供给商违规情形处置一览表》; 3、详细违规扣分与限权将与规则同步上线执行。供给商可在体检中心关注违规扣分、限权的相应通知。 详细变卦内容如下: 变卦前 变卦后 一、滥发信息:无详细场景辨别 二、1、不当运用别人权益:不当运用别人权益(商标、专利、著作权侵权) 2、盗用图片 三、1、供给商延迟发货,因供给商缘由招致代销商被延迟发货处置的,或未依照与代销商商定好的时间发货,无商定的需在72小时内发货。2、发票问题:未向分销商提供采购额发票。 四、招募书违规:招募书中含有外部网站链接。 五、出卖冒充商品:无辨别信息层面与确认售假。 六、违禁信息相关违规。 一、滥发信息 包括:发布广告信息、发布错误描绘信息、发布非商定商品、发布反复信息、及滥发其他有违公序良俗的产品或信息。 其中,发布非商定商品 包括: 1)在未经供销平台答应的类目下发布或出卖产品,包含禁限售等; 2)品牌商和受权供给商发布或出卖非其自有品牌或被受权范围内的品牌产品或信息,包含行业的特殊请求等。 二、不当运用别人权益 包括:1、所发布的产品信息涉嫌不当运用别人商标权、著作权(含盗图)、专利权、肖像权等权益的; 2、 发布的产品涉嫌不当运用别人商标权、著作权(含盗图)、专利权、肖像权等权益的; 3、 所发布的产品信息或所运用的其他信息形成消费者混杂、误认或形成不合理竞争的。 三、违犯承诺 包括:1、回绝提供或者回绝依照承诺的方式提供发票的; 2、其他供给商违犯承诺或双方商定的情形; 3、代销状况下因供给商缘由招致分销商被买家投诉的,或未依照与分销商商定好的时间发货招致分销商被投诉的(未商定发货时间的,需在72小时内发货); 4、断定供给商的确应该承当七天无理由退换货、退货退款等售后保证义务,但供给商回绝承当的;(新增) 5、参加供销官方活动的供给商,未依照活动请求实行的;(新增) 四、招募书违规 包括:1、招募书中含有外部网站链接的 2、招募书中含有出卖“授”字标相关内容的违规(新增) 五、出卖冒充商品 包括:1、经过信息层面及其他综合维度判别出卖冒充、盗版产品。 2、确认出卖冒充、盗版产品的违规 六、违禁信息:新规里无此块详细描绘,统一表现在发布非商定商品规则中。 七、管理义务:(新增) 供给商所树立分销协作关系的分销商呈现大量出卖出卖冒充商操行为,供给商将被连带管理义务。 八、虚假买卖:(新增) 按发作虚假买卖次数来辨别不同处分 九、供销平台外买卖:(新增) 引导分销商停止供销平台以外买卖的 本规则尚无规则的,参考《淘宝规则》或《天猫规则》执行。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激您对淘宝网的支持与关注! 淘宝网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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