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发货时效标准从72改为48小时!

发布于2019/05/27 1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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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消费者有更好的购物体验,淘宝调整了《淘宝网交易履约与服务保障实施细则》,将买卖双方无约定的,发货时效标准从72小时改为48小时(2019年6月25日正式生效)。对于我们卖家来说,就需要更加注重我们的发货能力了。


下面让我们来看看具体的规则吧:




对于上面的规定,大家或许还会存在一些疑惑,比如怎样实现与买家自行约定发货时间呢?什么情况算是卖家违背了发货时间呢?那下面就来给大家一一解答。


Q
买卖双方自行约定发货时间,卖家在卖家付款后按照约定,在承诺时间内发货属于违背承诺吗?
A

不属于违背承诺。


Q
怎么和买家约定发货时间呢?
A

(1)通过淘宝提供的工具与买家约定发货时间,例如卖家使用“发货时间承诺工具”说明发货时间、或卖家通过商品SKU选项中清晰说明发货时间;



(2)卖家商品标题中说明发货时间;


(3)卖家通过阿里旺旺等淘宝工具告知卖家发货时间,并得到卖家认可回复;

(4)卖家在商品详情页中显著说明商品发货时间。


Q
同卖家不同商品,若存在时间差异,使用购物车合并购买时,发货时间以哪个为准?
A

(1)订单的发货时间以最长承诺时间为准。例如:购物车订单中有商品a和b,其中商品a的发货时间为12小时,b发货时间为48小时,则该购物车订单的发货时间为48小时;

(2)若购物车订单中有一件商品未设置发货时间,订单按照全网默认48小时发货规则发货。


Q
卖家违背发货时间承诺具体指哪些情况?
A

包括但不限于:

(1)买家付款后,卖家以商品存在瑕疵或缺货等理由,导致买家申请退款,从而卖家实际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发货;

(2)买家付款后,卖家因自身原因(如担心后续得到中差评等)单方面拒绝发货或中止发货;

(3)卖家点击了“发货”按钮,但实际未在约定发货时间内发货;卖家的发货时间,以快递公司系统内揽件记录的时间为准。


Q
哪些情况下卖家违背“发货时间承诺”不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A

(1)卖家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导致违背承诺;

(2)经淘宝核实,因买家填写的收货地址和(或)收货人信息无效或不准确,导致卖家违背发货时间承诺;

(3)经淘宝核实,卖家因其账户被盗期间非本人发布的商品,或本人发布的商品但因账户被盗无法按时发货引起的投诉。


Q
给买家补寄/退换商品的发货时间是否在发货时间承诺范围内?
A

补寄/退换的发货时间需要与买家另行沟通


Q
卖家被投诉之后,如何申诉?
A

卖家在消费者投诉发起的48小时内,在【千牛卖家中心】-【投诉管理】-【淘宝投诉服务记录】-【查看详情】,若存在违背承诺行为,点击【同意赔付】,若不存在,需要提供完整的旺旺举证号/完整的聊天记录截图/物流公司揽件时间公章证明和物流底单。


Q
若被投诉“违背发货时间承诺”,如何避免被处罚扣分?
A

可主动与买家协商,在小二介入之前通过【千牛卖家中心】-【投诉管理】-【淘宝投诉服务记录】-【查看详情】,按照规则赔付给买家(需想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且赔付金额最高不超过30元,最低不少于5元,特定类目商品最低不少于1元)。

文章来源:千牛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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